男子抢劫蓝牌车杀死司机又抛尸辩称是不小心杀人
男子抢劫蓝牌车 杀死司机又抛尸 辩称是不小心杀人
谢某波的供述遭到公诉人员的驳斥,公诉人称如果出于自卫需要,王某伟不会将刀放在他人随手可拿的地方,且两名证人的证言显示,之前并没有看到王的车内手刹位置放有水果刀。此外关于王某伟欠钱一事,谢某波前后供述出现矛盾,不应予以采信。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蔡佩琼)男子谢某波因抢劫蓝牌车司机并杀人抛尸昨在深圳法院受审。
被告人谢某波,现年35岁,初中文化。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9月初,谢某波在宝安区沙井街道找人伪造了假车牌、假行驶证、假驾驶证,并购买了新手机卡准备作案使用。2013年9月13日4时,王某伟驾车前来接谢某波,当车行至机荷高速接近荷坳收费站附近时,两人发生争吵。后王某伟将车停在高速公路辅道上,两人继续争吵。其间,谢某波持一把水果刀刺中被害人王某伟的颈部致其死亡。
2013年9月21日下午4时许,公安民警在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一公寓内将被告人谢某波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谢某波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一人死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应当以抢劫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谢某波表示认罪。谢某波供述称,2012年下半年,因搭乘王某伟的蓝牌车而与他认识并成为朋友。事发前王某伟欠其4500元钱一直未还,且自己又没了工作于是产生了抢劫王某伟的车后逼他还债的想法。谢某波称,事先并没有想要杀害王某伟,两人在车内发生争吵后,看到王某伟试图去拿驾驶座下的铁棍,就顺手拿起了王某伟放置在手刹位置的水果刀架住王某伟的脖子,不小心将其刺死。
谢某波的供述遭到公诉人员的驳斥,公诉人称如果出于自卫需要,王某伟不会将刀放在他人随手可拿的地方,且两名证人的证言显示,之前并没有看到王的车内手刹位置放有水果刀。此外关于王某伟欠钱一事,谢某波前后供述出现矛盾,不应予以采信。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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